【面向学生通知】教务部关于编排2020级新生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的通知.docx
各教学单位:
教务部定于9月11日-9月26日组织编排2020级新生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现将本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表编排准备工作
(一)新生数据分班工作
9月11日上午至下午大学英语教学中心将2020级新生进行大学英语预分班。9月11日晚上至12日上午各院系根据大学英语预分班的结果对新生进行行政班分班。9月18日信息化建设中心将新生分班数据导入教务系统。
二、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计划的编排工作
(一)时间安排
9月11日-26日为课程编排的时间,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表格1。
(二)工作要求
1.教学任务安排
(1)学分、学时的安排
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正式版)进行排课。排课时,每门课程的学分、学时、课程性质以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学分、学时、课程性质为准。
(2)教师教学任务的安排
各教学单位应在《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教学单位经费管理责任制(暂行)》(中大南方〔2014〕63号)等相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优先满足本教学单位专职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各专职教师应优先完成所在教学单位的教学任务。各教学单位专职教师的标准教学工作量和超教学工作量按照《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中大南方〔2015〕310号)等相关标准执行。
行政及教辅人员兼课按《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关于鼓励行政教辅人员参与教育教学的实施意见》(中大南方人资〔2019〕9号)的要求执行。
2.教学任务编排
(1)教学班规模
各类课程教学班人数原则上按标准班人数安排。
(2)排课时间及次序要求
①排课时间要求
周三下午不排课;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中错峰用餐的要求以及学校饭堂就餐峰值的限制,2020级新生周一至周五的第5节原则上不排课。
公共课教学单位的所有课程都必须按全周(周一至周五)均匀排课方式安排上课时间,不能出现第一节不排课或周一上午、周五下午不排课的情况。
各院系的专业课课程都必须按专业按全周(周一至周五)均匀排课方式安排上课时间,不能出现第一节不排课或周一上午、周五下午不排课的情况。其中专业核心课、专业方向课应尽量安排在周一上午或周五下午。
为保证学生在学分制下能够基本按照要求选到课程,以及充分利用教学资源,缓解课室/机房使用紧张的压力,本次排课2个学时的课原则上不能安排在2-3节、9-10节,3个学时的课不能安排在2-4节。
②专任教师排课时间要求
学校专任教师应分散均匀排课,一是至少隔一天排课,每天排课不能超6节;二是不隔天排课,每天排课不能超过5节。
注意合理安排专任教师的上课时间,不能出现一天的上午、下午、晚上集中上课;或者一天的下午、晚上上课,第二天上午继续上课的情况。周学时为4学时及以上的专业课程应隔天排课 。
每位专任教师每一学期所承担的课程门数原则上不应超过4门(含公共选修课)。
如有特殊情况,须将原因以OA形式呈报主管教学的校领导审批,经审批同意、教务部备案后方能执行。
排课时应同步填写本单位的《专任教师排课情况统计表》(附件2),在提交排课表时应同步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专任教师排课情况统计表》到教务部备案。
③排课次序要求
为合理安排上课时间,首先由政商研究院、达人书院排定其课程;随后公共课开课单位排公共课,最后由各院系排专业课、公共选修课。公共课需要比照政商研究院课表,与政商研究相应院系排定的课程时间段平行排课。公共课的开课单位在排课时在满足学院要求的前提下,应与相关的院系协商决定有关课程的上课时间,以保证公共课、专业课的合理分布。
专业课开课单位在排其专业核心课程,应避开政商研究院相应院系排定的课程时间段。
不按上述要求排课的教学单位将被退回重新排课。
所有课程安排完毕后,政商研究院核查各院系安排的专业核心课是否与政商研究院相应班级排定的课程时间冲突,如有冲突,相关院系需要重新排课。
(3)排课方式
体育课程和通识模块课不按行政班级排课,课程任务按选课模式安排。其他课程按行政班级排课,课程任务按行政班进行安排。
(4)地点安排
本次排课工作的上课地点安排中机房安排由教务部完成,其他上课地点安排由教学单位完成,教学楼的使用顺序见附件表格1。
3.课表变动
鉴于教学活动的严肃性,影响面大,课程表一经确定并公布后原则上不得变动,如确有需要变动,只能变动上课教师,不得变动上课时间。开课后教师原则上不得调停课,如确有需要调停课,应优先考虑找其他教师代替上课,无人代替需要补课的,必须与全部学生协商好补课时间且不与任何一个学生的上课时间冲突。
教师调停课需在系统申请调停课,审核无误后方予办理。不经批准擅自停、调课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附件:1.2020级新生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排课工作日程安排表 提取码:8tni
2.专任教师排课情况统计表 提取码:khh4
教务部
2020年9月17日
(联系人:蓝老师,联系电话:61787731,办公地点:1号行政楼204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