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0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1 05:59:00 浏览次数:
各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4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安排,现就2020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立项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各高校要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提升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面向范围
本年度各本科高校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均统一按规定向我厅申报推荐。
三、项目类型
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四、申报数量
省教育厅计划向教育部推荐国家级大创项目1600项左右,另计划立项建设省级大创项目3400项左右,总计5000项左右。
国家级大创项目按规定限额推荐(限额表见附件1),超额申报无效;省级大创项目按比例报送同时设定限额,限额根据学校在校生数、既往大创项目建设成效、立项数等因素综合确定;省级大创项目推荐比例一般应不超过学校2019-2020学年度新增校级大创项目数的1/3。设定限额与按比例推荐数额存在差异时,以其中较少者为准。
五、基本条件
1.项目推荐时须已在校内正式立项建设;
2.项目一般面向二、三年级学生申报,且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一项国家级或省级大创项目,同一学生作为多个项目负责人申报的,视为无效;
3.项目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
4.各校推荐项目时应充分评估项目任务和建设周期,尽量保障学生毕业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5.项目应独立建设和研究,须有别于教师科研(子)项目,已以其它名义获得省级以上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
六、优先条件
1.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的项目;
2.优先支持与精准扶贫、粤东西北地区均衡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项目;
3.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项目;
4.优先支持项目经费充足且有高水平教师参与指导的项目;
5.优先支持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的团队协作项目。
七、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学校正式行文,须在文中明确学校2019-2020学年度学校新增立项的校级大创项目数以及推荐的省级项目数、国家级项目数和资助经费总数,并附《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统计表》(附件3)并加盖学校公章。
上述纸质版材料请于2020年7月10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并将电子版发至709721841@qq.com。
2.电子材料。请各高校于7月10日前分别登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gjcxcy.bjtu.edu.cn/,操作指南可在网页的通知公告栏查看下载)和“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填报平台” (http://gjc.scnu.edu.cn/dcxm)进行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信息填报,提交2020年国家级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填报的,视为放弃。
八、其它事项
(一)项目我校。本年度各校拟推荐项目名单须在校内通过官网、官微、公告栏等途径我校,我校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我校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项目资助。各校统筹本校“创新强校工程”资金和自有资金,对省级和国家级立项项目进行资助。按照教育部要求,省财政(已统筹在“创新强校工程”资金)对国家级大创项目的资助额度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平均不低于1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平均不低于5万元/项,参与高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自筹经费配套。参照上述做法,省财政(已统筹在“创新强校工程”资金)对省级大创项目的资助额度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平均不低于0.5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平均不低于2.5万元/项,参与高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自筹经费配套。大创项目经费支持力度不足的,一律不予立项;项目经费未落实以至影响项目实施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参与资格并核减学校立项数。
(三)项目管理。请各高校切实加强对大创项目的管理,积极为学生训练与实践活动提供条件保障,确保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成效,并按要求做好项目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等工作。优秀省创、国创项目可作为“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参赛项目,请各校悉心培育。
(四)国创项目学校未足额推荐的,省教育厅将对空余名额进行调整;省创项目以各校实际申报的符合条件的项目数为准;各校项目申报表、项目任务书等相关工作表格自定,作为项目管理的参考依据,本次推荐时不必报送。
(五)鼓励各校组织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详见《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及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上的相关通知公告。
(六)有关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事宜将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上另行发布,各校可根据情况组织学生向企业申报。
(七)工作联系人及电话。省教育厅高教处 王欢、李成军,020-37627703、37629463。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4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安排,现就2020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立项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各高校要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提升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面向范围
本年度各本科高校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均统一按规定向我厅申报推荐。
三、项目类型
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四、申报数量
省教育厅计划向教育部推荐国家级大创项目1600项左右,另计划立项建设省级大创项目3400项左右,总计5000项左右。
国家级大创项目按规定限额推荐(限额表见附件1),超额申报无效;省级大创项目按比例报送同时设定限额,限额根据学校在校生数、既往大创项目建设成效、立项数等因素综合确定;省级大创项目推荐比例一般应不超过学校2019-2020学年度新增校级大创项目数的1/3。设定限额与按比例推荐数额存在差异时,以其中较少者为准。
五、基本条件
1.项目推荐时须已在校内正式立项建设;
2.项目一般面向二、三年级学生申报,且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一项国家级或省级大创项目,同一学生作为多个项目负责人申报的,视为无效;
3.项目团队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分工;
4.各校推荐项目时应充分评估项目任务和建设周期,尽量保障学生毕业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5.项目应独立建设和研究,须有别于教师科研(子)项目,已以其它名义获得省级以上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
六、优先条件
1.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的项目;
2.优先支持与精准扶贫、粤东西北地区均衡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项目;
3.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项目;
4.优先支持项目经费充足且有高水平教师参与指导的项目;
5.优先支持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的团队协作项目。
七、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学校正式行文,须在文中明确学校2019-2020学年度学校新增立项的校级大创项目数以及推荐的省级项目数、国家级项目数和资助经费总数,并附《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统计表》(附件3)并加盖学校公章。
上述纸质版材料请于2020年7月10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并将电子版发至709721841@qq.com。
2.电子材料。请各高校于7月10日前分别登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gjcxcy.bjtu.edu.cn/,操作指南可在网页的通知公告栏查看下载)和“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填报平台” (http://gjc.scnu.edu.cn/dcxm)进行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信息填报,提交2020年国家级与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填报的,视为放弃。
八、其它事项
(一)项目我校。本年度各校拟推荐项目名单须在校内通过官网、官微、公告栏等途径我校,我校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我校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项目资助。各校统筹本校“创新强校工程”资金和自有资金,对省级和国家级立项项目进行资助。按照教育部要求,省财政(已统筹在“创新强校工程”资金)对国家级大创项目的资助额度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平均不低于1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平均不低于5万元/项,参与高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自筹经费配套。参照上述做法,省财政(已统筹在“创新强校工程”资金)对省级大创项目的资助额度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平均不低于0.5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平均不低于2.5万元/项,参与高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自筹经费配套。大创项目经费支持力度不足的,一律不予立项;项目经费未落实以至影响项目实施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参与资格并核减学校立项数。
(三)项目管理。请各高校切实加强对大创项目的管理,积极为学生训练与实践活动提供条件保障,确保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成效,并按要求做好项目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等工作。优秀省创、国创项目可作为“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参赛项目,请各校悉心培育。
(四)国创项目学校未足额推荐的,省教育厅将对空余名额进行调整;省创项目以各校实际申报的符合条件的项目数为准;各校项目申报表、项目任务书等相关工作表格自定,作为项目管理的参考依据,本次推荐时不必报送。
(五)鼓励各校组织与乡村振兴、扶贫脱贫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详见《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及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上的相关通知公告。
(六)有关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事宜将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上另行发布,各校可根据情况组织学生向企业申报。
(七)工作联系人及电话。省教育厅高教处 王欢、李成军,020-37627703、37629463。
广东省教育厅
2020年5月20日
2020年5月20日